當前位置:浙江飛浦防爆電器有限公司>>公司動態(tài)>>爆炸原因:使用非防爆電器
記者從*門獲悉,塔子山公園附近一作坊起火爆炸一事的原因已初步查明。據錦江區(qū)*消防大隊副大隊長王寶新介紹,經調查,林科院下屬的綠潤科技開發(fā)股份有限公司私自將他們的一個庫房租給了一個體戶,個體戶在現(xiàn)場儲存危險品,并在庫房進行違章生產,由于使用非防爆電器打火從而引起了化工原料的爆炸燃燒。
經了解,租用這個庫房的個體戶叫劉云彬,昨天引起火災和爆炸的是這里生產的一種粘合劑:覆膜膠。而且,這個廠房不僅非法儲存、非法生產易燃易爆化學品,還沒有相關的安全生產、儲存許可證,就連zui基本的營業(yè)執(zhí)照都沒有。目前,此次事故的具體原因和損失還在進一步的調查中。*門表示,將對這起事故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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