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機適用于各種絕緣被覆材料之耐燃性試驗。
主要參照GB8332、GB8333 、ISO3582系列等標準采用規(guī)定尺寸的本生燈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氣源 (丙烷 )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tài)的試樣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樣點燃燃燒、灼熱燃燒的持續(xù)時間和燃燒余焰熄滅后的試樣長度等來評定其可燃性及著火危險性能。
主要針對材料的可燃性進行定級評定。適用于照明設備、低壓電器、家用電器、機床電器、電機、電動工具、電子儀器、電工儀表、電氣連接件和輔件等電工電子產(chǎn)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生產(chǎn)和質(zhì)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yè)。
1、本設備適用于在規(guī)定火源直接燃燒下測定試樣的不延燃性能。
2、該設備由控制箱、燃燒試驗箱、燃燒噴嘴、電磁閥、高壓點火器、試樣夾具、煤氣管、氣體源、內(nèi)外火焰調(diào)節(jié)裝置、信號控制線組成。本機整個過程都采用全自動,如:電子點火、停燃時間、燃燒時間、燃燒次數(shù)都可自動完成。
1、燃燒器:內(nèi)徑Φ9.5mm±0.3mm單氣體本生燈一個
2、試驗傾角:0°、20°、45°可隨意手動調(diào)節(jié)
3、火焰高度:20mm±1mm 到175mm±10mm可調(diào)
4、施焰燃燒時間: 0-999.9s±0.1s可調(diào)
5、余焰停燃時間: 0-999.9s±0.1s,手動記錄
6、余灼停燃時間: 0-999.9s±0.1s,手動記錄
7、燃燒氣體: 98% 丙烷氣( 一般情況可采用液化石油氣代替)
8、試驗過程:試驗程序手動控制,獨立抽風
9、燃燒箱體體積:大于0.5mm2